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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网络教室”“多媒体演示教室”管理制度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三溪镇小学“网络教室”“多媒体演示教室”管理制度
作者:周武长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9-14 7:21:56

 

    “网络教室”、“多媒体演示教室”是全校师生通过现代媒体进行探究式学习、主动构建知识的重要场所,为确保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,有效地为广大师生服务,创建良好的阅览环境,特制定“网络教室”规章制度,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:
    1、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,不发布有损国家、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(信息);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。如违反扣考核3分
    2、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,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时,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,软、硬件系统均由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,严禁无关人员拆卸机器、修改系统设置。否则自负所造成的后果,并扣考核分2分。
    3、严格按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,爱护多媒体设施设备,若人为损坏设施设备,要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并扣考核分2分。
    4、学生进入“网络教室”由任课教师组织。否则扣该教师考核分2分
    5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,严禁在室内吃东西,乱扔果皮、纸屑等。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网络教室,一旦发现,将予以没收。并扣考核分1分
    6、为防止计算机被病毒的侵害,严禁使用外来存储介质(如磁盘光盘等);如要使用,必须经管理员进行病毒检查,在无病毒的情况下,方可使用。否则若造成严重后果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扣责任人考核分5至10分
    7、任何人不得将专用设备移作它用,不得在网络教室内从事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。要在网络教室的计算机存放资料时,使用者在计算机的硬盘上建立自己的文件夹存放资料,及时清理个人无用的资料,保证硬盘有足够的空间为其他使用者服务。未经管理员同意,不得覆盖、删除或损坏他人的文件。否则扣该教师考核分2分。
    8、上机结束后,请将键盘、鼠标等相关设备放在规定的地方,凳子复位,并及时、如实地做好阅览记录方可离开“网络教室”。否则扣该教师考核分3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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